几种常见特种货物托运须知

小贴士:特种货物托运务必提前订舱,订妥舱位后方可运输,以下列明几种常见特种货物运输规则,详细请咨询山航货运订舱服务电话400-65-86777/0531-88595369。

1、烟草

托运人托运烟草类货物,必须由省级烟草公司或烟草专卖局出具临时准运证。

2、植物和植物产品

托运人托运植物和植物产品,须提供《植物检疫证书》。托运人托运政府规定的濒危植物及其产品或国家保护植物,必须提供省级以上林业部门或濒危动植物管理办公室出具的准运证明。

3、活体动物

①所需证明文件

(1)托运活体动物,应提供县(市)以上动物检疫部门出具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以下简称“动物检疫证明”)。动物检疫证明应一式两份,其中一份收运部门留存,一份随货运单运至目的站。

(2)托运人托运属于国家保护的动物应提供省部级政府主管部门(林业部门)出具的准运证明;托运属于市场管理范围的动物,应提供当地县市级市场管理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

(3)托运人必须填写活体动物托运证明书(以下简称“托运证明书”)。托运证明书一式两份,一份由收运部门留存,一份随货运单运至目的站。

②雏禽类

适用于家禽和雉的雏鸟(包括其它家禽的雏鸟):一日龄雏鸡、雏鸭、雏鹅、雏雉、雏火鸡等。

(1)运输要求

雏鸡类运输,要求孵化后3日内运达目的地,这期间不需要喂食和饮水,因此对于可能超出3日才能运达目的地的雏鸡类货物不予承运。

(2)包装要求

A.标准包装箱(1650px×1275px×350px)可以装运一日龄到72小时内的雏鸡50-100只。装运雏火鸡、雏鸭和雏鹅的数量,同比减少20%。

B.在气温较高的季节或地区,雏鸡在包装中的数量应适当减少,以保证箱子中更多的通风。

C.包装材料应为瓦楞纸、硬塑料、玻璃纤维和合成材料。包装应有一定抗压强度,保证在正常运输过程中不致变形或损坏。瓦楞纸和纤维 板箱以承受10层同等包装的静压的强度为宜,

D.单层壁的瓦楞纸箱,应当分为2个或4个箱格。包装上须有足够数量的通风孔,通风孔开口的直径不小于1厘米。通风孔应当位于箱的4个侧面和顶部。若箱内没有分格,且装有大约100羽禽苗时,则箱子高度不得低于375px,如箱内禽苗数较少或有分格时,则内部高度不得低于250px。

E.箱内必须留有不少于三分之一的空间,以保证箱内的空气流通。

③家养宠物(此标准仅供参考,各地收运限制可能会有所差异,详情请提前咨询山航货运订舱客服电话400-65-86777/0531-88595369。)

(1)适用范围:适用于家养狗和家养猫

(2)包装容器要求

A 材料:金属、焊网。

B 包装要求:包装必须是由金属材料制成,可采用金属笼子运输,焊接的金属棍须坚固,避免因活体动物抓咬而造成容器破坏,其间隔须保证动物的鼻子、爪子不可伸出笼子之外。其中毛重在15千克(含)以下的,使用坚固的铁丝笼;毛重在15千克以上50千克(含)以下的家养狗,须使用螺纹钢(直径不低于8mm)质笼,笼外须套金属焊网,网格间距不大于25px。

C 尺寸:应使活体动物能够在容器中自然站立而头部和耳朵不应触及容器顶部,并能舒适地转身和躺下。

D 器壁:四壁内面必须硬实,内部平滑,三面器壁上三分之一处设有直径62.5px的通风孔或网槽。容器内壁无突出物,避免因活体动物抓咬而造成容器破坏。包装容器的一端必须完全开放,用焊网或平滑的延展性金属安全覆盖在包装容器之外,防止活体动物从中逃出。

E 毛重在50千克至80千克的,客户需同销售单元签订安全运输协议并交纳1万元安全保证金,具体细则另行商定。如活体动物与包装的总重超过60千克,容器设置须预留插车位。毛重80千克以上的犬类禁止运输。

F 搬运隔离杆/把手:在容器的两侧外壁的中部必须装有该装置。

G 底板:必须坚硬且防渗漏。

H 顶板:顶板可设有通风孔,但必须保证顶板的坚实性和完整性。

I 门:门必须由金属材料制作,容器外须有焊接网(网须具有一定的密和度,以保证动物的鼻,爪子不致伸出容器外)容器须安装一滑动门,以便随时进行喂食.门的上缘须有两个至少10CM的观察通风孔,和直径不小2.5CM的系列通风孔。

J 通风:整个通风面积应占整个容器表面积的20%,也可增加通风面积但须保证动物的鼻子,爪子不致伸出容器之外。

K 食具、水具:如果是密闭的,食具必须设在容器之内,或附在容器之外,以备延误时用。

L 门锁:容器开关处关闭严密,若活体动物体重在15千克(含)以内,用10号以上(直径3.251mm以上)的铁丝拧紧,或用锁具将容器门锁死;若活体动物体重在15千克以上,50千克以下的,用8号以上(直径4.064mm以上)足够强度的铁丝拧紧,或将容器门锁死。开门的一侧器壁除加锁外,分别在该竖面四条棱使用铁丝加固。

M 专业机构提供的大型犬类专业包装(严于上列包装要求)也可收运。

N.幼犬可多只装在一个笼子内,但总毛重需依据限重等级执行以上A-M条款的包装要求。

④山航不收运的活体动物

山航不接收鸽子、蛇、蝎类、鳗鱼、泥鳅、黄鳝的运输,不接受国家禁止运输的动物及动物产品,例如:旱獭、旱獭制品、虎骨、犀牛角及其制品等。

托运活体动物猫、狗类特种货物时需提前向山航申请资质备案,备案通过后方可运输,否则山航无法接受不备案活体猫、狗的运输。

4、鲜活易腐货物

1、一般原则

(1)运输鲜活易腐货物客户必须提前订舱。

(2)凡需要检验检疫证明的鲜活易腐货物,托运人托运货物前必须提供检验检疫证明(一式两份)。

(3)使用干冰(固体二氧化碳)作为冷冻剂的鲜活易腐货物,还应按照危险物品运输的有关规定办理。

2、包装

鲜活易腐货物包装应符合国际航协《鲜活易腐货物手册》等的规定,不同种类的鲜活易腐货物的具体包装,按上述手册中不同要求办理,发运鲜活易腐货物请务必提前订舱。几种典型鲜活易腐包装要求:

(1)水产品

包装类型

适用范围

1.活鱼、观赏鱼、鱼苗、虾苗类(带水)

2.冰鲜水产品

多刺类活体水产品:活虾、贝类

无水充氧活体水产品

龙虾(苗)、螃蟹(苗)、甲鱼、蛙类

冻鱼、冻虾、冻贝等

包装方法
(由内向外)

1两层聚乙烯塑料袋
2泡沫箱
3聚乙烯塑料袋
4瓦楞纸箱

1聚乙烯塑料袋外有厚度的纸张、布等材料包裹

2 两层聚乙烯塑料袋

3泡沫箱

4聚乙烯塑料袋

5瓦楞纸箱

1聚乙烯贴布革水产袋

2泡沫箱

3聚乙烯塑料袋

4瓦楞纸箱

1网袋或捆扎绳

2泡沫箱

3瓦楞纸箱

1 泡沫箱
2双层聚乙烯塑料袋
3瓦楞纸箱

其他

1.上述塑料袋袋口必须扎紧,使用多个塑料袋时分别封口;
2.泡沫箱箱盖应用胶带将四边密封,瓦楞纸箱应用胶带密封;
3.冰块应采用两层聚乙烯塑料袋包装;
4.螃蟹甲鱼包装箱按规定尺寸挖孔;

5.单件重量不超过30千克;

6.水产品的运输包装必须先向山航申报备案,经认可后方可运输。

(2)鲟鱼

A.若包装鲟鱼的最里层塑料袋内充有供鲟鱼呼吸的氧气,且包装箱内再无其他用来降温的材料;或最里层塑料袋外放有用作降温使用的用矿泉水瓶包装的冰块。此类货物按照上表中丙类包装标准执行。

B.若包装鲟鱼的最里层塑料袋内充有供鲟鱼呼吸的氧气,同时最里层塑料袋外放有用来做降温使用的冰袋或方便袋包装的冰块,此类货物按照上表中甲类包装标准执行。

(3)沙蚕

沙蚕属于鲜活易腐类货物,但不属于水产品。

B.沙蚕的包装内没有水,一般也没有降温材料,但沙蚕身体潮湿,长时间运输中沙蚕容易将包装箱阴湿,收运人员在收运沙蚕货物时注意提醒发货人将沙蚕身上的水沥干再进行包装。沙蚕的包装标准按以下两种执行:

A.使用两层包装,从内到外依次为:泡沫箱、纸箱,泡沫箱内必须使用吸附物(锯末、海绵等)进行填充,以防止沙蚕渗水浸湿包装。

B.使用三层包装,从内到外依次为:泡沫箱、塑料袋、纸箱。

(4)冻品

冻品是鲜活易腐货物的一种,其包装标准按以下两种执行:

B.若冻品中含有冰块作为降温材料,或者冻品货物为富含水分的动物内脏类货物,按照水产品的相关收运标准操作:

A.此类货物的包装标准参照上表中“活虾、贝类”包装标准执行,即从内到外依次为:塑料袋、塑料袋、泡沫箱、纸箱,对包装材质的要求同水产品。

B.若是用冰块作为降温材料,冰块必须用冰袋或者矿泉水瓶包装。不得将冰块直接与冻品货物包装在一起,也不得用方便袋等材料简单包装冰块。确保冰块密封包装,且冰块外有5层包装;

C.使用其他降温材料时,应遵循单独、密封包装的原则。

D.货物的单件重量不得超过30千克。

若冻品货物为含水份较少的肉类等货物,且货物内无降温材料,可按照货物的性质确定包装条件,但包装需满足以下规定:

A.不准以泡沫箱作为最外层包装,如果货物需用泡沫箱包装,需要在泡沫箱外套一层编织袋,以达到防护的目的。

B.夏季运输此类货物时,在货舱内铺上塑料布,以确保货舱安全。

夏天收运此类货物,应要求客户在临近航班结载时交运,以减少货物在装机前的化冻以及漏水污染货舱。

 

5、超限货物

山航承运的超限货物的重量、尺寸范围为:波音737飞机上,重量在80-150公斤之间,其中航材类货物重量放宽至180公斤;单件尺寸超过40*60*100厘米,但未超过航线机型货舱所允许装载的最大尺寸的。下表山航货舱数据。

机型

货舱门尺寸(厘米)

货舱容积(立方米)

货仓限重(KG)

货舱地板承受

力(KG/平方米)

B737-700

前宽:121.92 高:88.9
后宽:121.92 高:7874-88.9

前舱:10.93
后舱:16.03

前:2006
后:3147

732

B737-800

前宽:121.92 高:88.9
后宽:121.92 高:7874-88.9

前舱:19.03
后舱:24.61

前:3558
后:4849

732

6、酒精类饮料的运输限制

(1)酒精含量小于24%的酒类饮料,可以按普货运输。

(2)酒精含量在24%-70%之间的酒类饮料,每一容器不超过5L,每一包装件不超过12L,可以作为普货运输。

(3) 酒精含量在24%-70%之间的酒类饮料,每一容器酒类饮料超过5L时,按危险物品处理。

(4) 酒精含量超过70%的酒类饮料必须按危险物品处理。

(5) 对酒类饮料的包装要求为:

A. 内包装为塑料桶、金属罐或听装的,可以使用纸箱作为外包装。

B.内包装为玻璃瓶或瓷瓶的,瓶与瓶之间应有间隔材料。包装内应有吸水材料。使用原包装作为货物外包装时,应使用足够厚度的海绵、泡沫塑料或其它衬垫材料围裹严实,外加坚固的瓦楞纸箱或木箱,箱内物品不得晃动,外包装上应粘贴“易碎”和“向上”标签。

7、危险品

危险品运输托运人必须取得相应资质备案,如有发运需求请提前联系山航进行申请。

8、对时间和温度敏感的医疗保健类产品(药品等)
山航暂时不能收运此类货物,如有疑问请与我们联系,山航货运订舱客服电话400-65-86777、0531-88595369。